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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建銘自訴案,前總統馬英九的高等法院出庭應訊。(記者王藝菘攝)

2017-05-1611:09

〔記者黃欣柏/台北報導〕高等法院今開庭審理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,柯建銘委任律師針對台北地院一審判馬無罪的理由提出多項質疑,同時也強調洩密者、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與檢察官楊榮宗證詞有落差,希望高院傳喚楊榮宗與馬英九隨行秘書林有振,以及調閱北檢另案起訴馬英九的案件內容。

柯的委任律師認為,一審判決有2點值得思考,其一是認為黃世銘洩漏給馬英九的專案報告二,其內容並未新增專案報告一所沒有的偵查秘密,但其實專案報告二的各方通話內容,確實有部分是專案報告一內沒有出現的,並不是只有增加兩通電話時間,其內包括誰有通聯記錄,誰沒有通聯記錄等,根據「馬賽克理論」,將可透過觀察誰跟誰有通話而看出「完整圖像」,當然有洩密問題。

另一個問題,則是一審法官認為已公開的秘密不是祕密。柯的律師認為,檢察總長從偵查到偵結都應負有保密義務,不了解為何黃世銘可以不用負保密義務,而且報告二的內容當時只有特偵組部分檢察官知道,對國人來說並非眾所周知的資訊,黃世銘告訴馬之後也只有馬知道,它仍然是一個秘密事項,黃世銘也就仍然有保密義務。

柯的律師指出,原判決認為沒辦法看出馬英九具體教唆洩密的內容,但過去一些法院判決都認為,證據不以直接證據為限,只要整體看來構成犯罪即可採信;此外黃世銘曾在偵查中說馬英九當天用自己的電話打給他,到了法院審理時卻改口說是秘書林有振打的,顯然是為了維護特定人的利益,可信度值得懷疑,因此有必要傳喚楊榮宗及林有振到庭釐清。

柯的律師質疑,林有振過去在偵訊中說過,自己身上有3支手機,一隻是馬的,兩隻是自己的,當天馬的號碼曾撥給林有振私人手機,顯然林有振當天可能根本不在總統官邸,當然更不可能是由他打給黃世銘。律師提到,黃世銘自己都說沒想過會再去官邸,結果九月一號竟還要再去,可見是馬英九創造了洩密的機會,應當受到處罰。

對於柯陣營的說法,馬英九簡單做出3點回應,其一是「我沒有犯罪」,其二是「原審判我無罪十分正確」,其三則是「柯建銘上訴代表他完全沒有悔改認錯,請法官依法駁回」。馬的律師則強調,對方一直強調黃世銘的洩密,但對馬有無教唆並沒有提出新的證據,且黃世銘兩次報告時間很近,應視為接續犯,而非受馬教唆而另行起意。

馬的律師並強調,馬英九召開記者會的性質,是國民黨在處理黨員黨紀事務,發表地點也是在政黨所在地,與柯建銘毫無關係,且由當天內容觀察,馬所敘述的語句,多以王金平開始或做結,可見其發表言論的對象是王,馬是針對王金平是否違反黨紀、是否適任立法院長發表言論,馬無須證明言論與事實完全相同,只要他能確信其為真實,就不應以誹謗罪相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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